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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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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宣传入户花园是赠送的,但拿房 ...   [发布时间:2012-05-11]

期房购买时销售宣传中说4平米的入户花园是赠送的(当合同中没有写入该条,售楼小姐说不要写),而最近拿房发现入户花园算一半面积,与当初宣传不符。请问这算开发商违约吗?是否可以要回都付出的钱?谢谢!

注:我手上有当时销售的宣传彩页。

律师答复:  

根据你说的情况开发商似乎是违约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后才能判断。

  咨询   [发布时间:2012-05-06]
现欲买一商用房,卖价80万 房主当时的买价为48万。请问我要支付的相关税费是多少?另中介说能避税,不知是否会对日后的交易产生影响?
律师答复:  

具体税费咨询当地房产交易部门。

    [发布时间:2012-04-25]
律师你好,我在浦口经营一家往网吧,是2010年4月份租的房子,跟房东签了3年的合同,可是2011年年底她跟我们说想要回房子自己经营,我们当时同意了,可是后来她只肯赔偿我们20万,就叫我们走,我们才经营一年多,连他赔偿我们的,连本也回不来,我们要求她赔偿40万,这样才不会亏本,房东觉得价太高了,没谈妥。我们就继续经营,可是在2012年一月底,房东突然把我们的电给断了,让我们无法经营,于是网吧就关了门,我们就上法院起诉她了,可是更可气的是,她居然在这段期间也就是3月份的时候,从隔壁破墙而入(因为隔壁也是她的房子)把网吧里的所有设施包括:电脑,桌椅,空调等,全部偷走,把装潢砸的一塌糊涂,她就是扬言她有人,我们拿她没办法,果然我们报案后,派出所调查此事时,给我们感觉确实不公,最后判决是不予立案!我们感觉很气愤,明明是入室盗窃,为什么说不予立案,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希望律师给点建议
律师答复:  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房东违约责任。或者房东擅自搬走你物品的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12-04-22]

请问华侨在南京市买房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律师答复:  请您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有关企业购买办公用房的有关税收 ...   [发布时间:2012-04-20]

        我公司想购买一间办公楼价值2000万左右,请问:1、需要在购买时,作为企业需缴纳那些税,购买后,每年还需缴纳哪些税?,

     2、出售方为个人,对方所说的个人所得税20%,土地增值税是否正确,如何计算出来的?

  小产权房是否可抵债?   [发布时间:2012-03-20]

       南京日报2011年5月份报道称:南京小产权房卖得火 法院强判成流行交易模式。报道说,对于不可能转正的房源,目前最“保险”的交易方式就是通过“法院强判”,即买方和卖方私下达成协议,由买方起诉卖方欠债,卖方提供房产进行抵债。

      我购买了小产权房,想通过这种方式确认对小产权房拥有居住权的法律效力,不是可否?

律师答复:  

你说的这种方式实际是诉讼欺诈。况且卖方提供房产抵债,买方即便得到小产权房,仍然是得不到权属保障的。

  关于交房延期赔偿金问题 ...   [发布时间:2012-02-16]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在连云港新浦区买了一套期房,是免费送入户的那种,合同上本来是说在2011年6月30号交房,交房以后再将钥匙交还开发商,让其做入户花园(不算入建筑面积),三个月完工。结果现状就是房子到2012年的1月10号才交房,入户至今还没有弄好,按照合同,如果延期交房,前三个月是赔偿总房款的万分之一每个月,超过三个月就是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三赔偿,可是开发商让我们去办交房手续的时候,只说赔偿我们三个月万分之一的,还出具了由气象局开出的气象证明,说是工程有不可抗逆的因素才会延期,现在业主们就赔偿金的事和开发商闹的不可开交,每次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都避而不见,咨询下,这种情况我们业主应该怎么办?

          谢谢!

律师答复:  

开发商延期交付的理由不属于不可抗力,你们可以主张开发商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房屋与样板房不相符能否向开发商 ...   [发布时间:2011-11-25]
我于今年3月份买了一套期房(顶楼,2012年底交房),当时看了样板房比较满意。但我们的房子封顶后走进去让人感觉比较压抑,层高明显没有样板房高。当时售楼小姐跟我们说我们买的房子除了客厅没有挑高 外,其他跟样板房一样。找开发商理论,才告诉我们样板房的 层高是3米,我们的房子层高是2.8米,然后合同里面也写的2.8米,他们只认合同。这让人十分气愤,象我们普通购房者哪能一眼看出你样板房是3米还是2.8米,更何况售楼小姐说房子跟样板房一样。他们说售楼小姐是从外面临时聘请过来的,不排除售楼小姐为了冲业绩这么说,我们可以去告售楼小姐以便维护我们的正当权利。
另样板房没有突兀的横梁,我们的房子客厅、厨房和储物间各有一40厘米高的横梁。房子层高2.8米,净高2.65米左右,这样横梁 处净高只有2.25米。现开发商只承认厨房的横梁有影响,说考虑报经设计单位在屋顶建一个梁,然后将厨房的梁砸掉。(这是一根承重梁,用来支撑楼顶上的八角亭。)我们提出要看结构图,但开发商不予提供。我们咨询了一些专业人士,都觉得梁不能这么处理,除非将楼顶掀掉重盖。
另还有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幼儿园交付时间等口头承诺都无法兑现等一系列问题。
请问我能否就房屋与样板房不相符向开发商提出退房或者换房?开发商是否有义务提供结构图纸?如果开发商要改动建好的梁,是否应该向我们出去书面通知经得我们的同意?如果跟开发商不能协商解决,是否必须等到交房后才能起诉开发商?
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解答!
律师答复:  层高问题还是需要依据合同。关于横梁问题根据你说的没法判断是开发商更改了结构设计造成的还是原设计就存在因此不好判断是否你可依此退房。没有交付,工程尚未完成如何起诉?
  如何补领土地使用证?   [发布时间:2011-10-18]
1993年购房1995年获房产证但无土地使用证,先欲出售如何补领土地使用证?
律师答复:  

到国土部门咨询办理。

  房产证加名字怎么办啊   [发布时间:2011-09-16]
我于2010年3月在南京买了一套商品房(期房),有购房合同,合同上面只有我的名字,合同定于2011年12月拿房。此房子是我父亲在老家(非南京)通过银行贷款后,到南京一次性付给开发商购买的,老家的贷款人是我父亲的名字,目前我们家一直在还贷。现在2011年10月我和女朋友领证结婚。定于2012年拿房装修后办理房产证。请问:1、这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2、房产证上若加我老婆的名字,离婚时此房产如何分割?3、如果我和老婆去公证处做婚后的“婚前财产公证”,离婚时此房产如何分割?谢谢!
律师答复:  属于婚前财产,如加上你老婆名字,离婚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公证按你们公证的意思表示进行相应的房屋权属登记,房产按你们的登记进行分割。
  房产法中有没有违章逮巩条款 ...   [发布时间:2011-09-05]
我不明白什么是违章建巩丶我是在农村想在自家平房上建个阳光房这是不是违章,谢谢
律师答复: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如果没有经规划审批是不合法的。
  有法院民事调解书,如何将房产证上 ...   [发布时间:2011-08-24]
2006年我与朋友共同出资,首付15万购得房产一套,当时反产证上我是所有者,朋友是共有人,后因与 朋友出现纠纷,于法院调解,取得民事调解书,裁定房屋产权归我所有,现在我想卖掉此套房子,必须先还完贷款,才能办过户手续吗
律师答复:  

是的

  关于房屋公用建筑空间分割使用问 ...   [发布时间:2011-07-27]
谢律师:
        您好!我在南京浦口有一套叠拼别墅,上下左右一共四户,分别是一、二层一户,三、四层一户。在下面一层的两家住宅由于与山体连接而建,在房子的一层房间后面,二层的楼板下,在靠山体那边形成地下空间,是封闭的两家是通的。物业现在同意我们协商使用这个空间。
        我想请问这块地方是不是属于公用建筑面积?在他家二层楼板下面的空间是不是就属于他家的使用权?哪个权威部门能够鉴定呢?多谢!
律师答复:  

你说的属于公共部分。并不属于任何一户,其使用按照现在来看可以结合方便使用、利用的原则你们4户共同协商。

  请教   [发布时间:2011-07-12]
我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我一个人名字,现在准备卖房,要经过女方同意吗?目前贷款未还完。
律师答复:  

如果是婚后办理的房产权证需要经过女方同意。

  房地产联合开发的问题,请求解惑! ...   [发布时间:2011-05-24]
律师你好,看了您的博文觉得很,现在我有一个难题想咨询一下您,方便可以回答一下吗?
我公司是一个国有企业,2004年的时候以出让取得一块地,为职工的福利着想,公司想拿来建设住房缓解职工住房问题,由于没有住房开发的资格,我公司决定与另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是国企)联合开发建房,在当地国资委的同意下,将土地以评估价转到了开发商名下,我单位成立了建房小组与开发商合作以开发商的的名义开发建设一个小区项目。并办理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证等全部证件齐全。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都是由单位的职工出资,我单位未出一分钱,而且分房的时候也是论资排辈算分按分数高低选房,本来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由于我单位改制,现已变成国有只占30%的合资公司,改制时完全没有明确提到怎么处理正在建设的小区问题,现在小区建设基本完成,可问题出来了。由于这个小区的开发建设当初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只是想建成后以成本价出售给单位员工,所以当初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说是房价只是暂定的,要等到整个小区竣工决算后才能统一算出房屋单价,到时候按最终房屋单价进行多还少补。问题一:像我们单位的这种建房是属于哪种模式?职工集资?联合开发?问题二:这个补充协议是否有效?问题三:小区内有数十间铺面是对外销售的,但是单位领导意思是把铺面销售收入放入小区建设成本内,以降低房屋成本,现在项目建成有钱剩,但是当地的国资委却说这部分剩下的钱应该算利润,应该归国资委所有,这样是否合理?问题四:现在还有部分房屋未出售,国资委也以原单位属国有企业为由要占为己有,是否合理?建房是国资委完全没有参与,既没有出资也没有管理,现在却要这样说是否合理?问题五:现在开发商联合国资委以不办房产证为由,要小区住户同意将剩下未销售的房屋移交给国资委,我们能怎么办?据了解,所有手续都齐全,就是开发商没到房产局办理手续。
       谢律师,能否百忙中为我解惑,感激不尽!
律师答复:  你的问题很复杂,不完全是法律问题,特别是你们当初建房的性质应该是集资建房,至于改建成的房屋如何分配里面牵涉的问题很多,比如和开发商、和改制后的另外的单位,和国资委等头绪很多,因此也很难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
  想咨询关于房产所有权修改比例的 ...   [发布时间:2011-05-04]

本人已婚,去年购买一处房产

首付款我出,占总房款的30%

剩余的由丈夫公积金+商业贷款20年。

因为丈夫母亲的单位有房产补贴,所以房屋所有权上是我、丈夫、丈夫母亲3个人的名字。

并没有注明占有比例。

如果现在要更改所有权占有比例是否可行?

费用多少?

感谢解答!

律师答复:  

可以约定份额,具体费用咨询房产办证部门。

  因未办理收房手续,开发商拒绝提供 ...   [发布时间:2011-04-13]
本人于2009年9月在江宁大学城购置宜家国际公寓住宅一套(期房),并付清全款,但未开具正式发票,开发商是南京景致佰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今年一月开发商通知收房,在收房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需整改,故暂未收房。现因办理产权证需要正式发票,今日前往开发商办公室索取正式发票,开发以未收房为名,不予换取。开发商提及,必须先办理收房手续,再换取发票。请问,开发商这样做法是否合理,如不合理,我该如何维权?请赐教。
律师答复:  

开发商所说的先办理收房手续再换发票没有依据。但是你在收房中发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等导致房屋严重影响居住的还是应当办理收房手续收房,至于该房屋的质量问题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诉讼解决。

  关于小区房屋群租侵犯其他业主利 ...   [发布时间:2011-04-01]
我们所在的单元有一户人家去年租给了一个餐饮公司做员工宿舍,据说小三房的房子里大概住了20个人。自从他们住进来以后对我们单元楼的其他业主造成了各种伤害。 首先,他们人数多且上班时间不固定,几乎清晨到半夜都会不停的进去,使我们的单元门和单元内电梯使用损耗大大增加,明显变旧。 其次,他们经常半夜回来吵吵闹闹,影响了附近人家的休息。 最后,他们个人卫生和素质比较差,经常在电梯里扔垃圾抽烟,影响所有人的健康。 我们想请教一下,是否可以以物权法为依据对房屋业主提出的诉讼,或者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令其停止租赁给人当宿舍。 另外,听说此业主是委托物业进行出租的,我们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暂停交物业费。
律师答复: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你们可以向当地房屋住建部门举报,要求处理。
  关于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问题 ...   [发布时间:2011-03-29]

律师,您好!本人现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购房合同已签,房款也已经全部交付。买房时此拆迁安置房并未开始办理房产证,原本以为办证时可以写成本人名字。但是最近该拆迁安置房开始办理房产证了,却规定房产证只能按原拆迁协议人(卖房人)名字进行办理,无奈没有办法只能房产证用卖房人名字办理,但房子写着别人的名字心里始终不放心,所以想再签份协议,规避风险。主要还是针对到时可以过户时,卖房人借着过户要加钱之类的产生纠纷,以及什么时候可以过户,过户时有哪些费用,双方该怎么分担,具体到协议上该怎么写。
很着急,希望律师能详细的解答下。

律师答复: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联系面谈。

  求助   [发布时间:2011-03-25]
我是2006年买的河西辰龙广场的房子,入住后就慢慢发现两个卫生间内墙及飘窗大量渗水,装修公司把可能的原因都排除了,去年拆了一个卫生间的橱柜发现两根主下水管接口处滴水,半年后另一个卫生间的墙面无好转,只好破墙,发现是同样问题,在追查发现楼顶的通气管无如何遮挡,雨水可以直灌,但其与下水管之间又未处理好,深受其害。家里的墙面、墙纸、门面、飘窗(外墙渗水,很多户)等都变了颜色,我留了这些年的图像,但开发商说过了质保,请问我该咋办?谢谢!
律师答复:  

你尽量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根据你说的情况过了质保期,开发商依据规定是不需要承担保修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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