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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纠纷被列为一级民事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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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 手机:13913837195 QQ:596726854(工作QQ) QQ:76811947(南京法律咨询群) 邮箱:xieying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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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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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南京资深房产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现执业于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谢瑛律师熟悉房地产行业,精通房地产法律,致力于房地产法律服务的诉讼与非诉业务专业发展。执业期间,成功代理了涉及房屋买卖、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拆迁安置补偿、腾退房屋、装修质量、物业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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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4日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一规定,物权类纠纷被列为一级民事案件案由。 最高法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确定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进行修订。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统一了民事案件案由的确定标准。规定对普通民事案件采用了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案由的原则,以保证案由的高度概括和简洁明了。规定以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结合现行立法及审判实践,将案由分为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债权、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民事纠纷、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等十大部分,作为第一级案由。 据介绍,新规定为物权法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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