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
1、当事人是自然人时,应该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2、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该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社团法人登记材料;
3、当事人名称在建筑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变更时,应该提交变更证明。
二、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明
1、施工合同;
2、工程量增减的补充协议或者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
三、有关建设工程履行的证据
1、工程预算、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凭证;
3、双方就工程量,工程质量确认的证据,(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
四、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求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清单
2、有必要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