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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南京资深房产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谢瑛律师熟悉房地产行业,精通房地产法律,致力于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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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报建指南
http://www.nj933.cn/article.php?id=1714  发布时间:2010-02-21 点击率:3367

     建设单位或个人进行下列建设活动:新建、扩建、改建、大修建(构)筑物;建造城市小品;修建临时性建(构)筑物;修建市政、管线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均应按规定办理以下规划管理手续:

1、申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通知书》
2、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申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