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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南京资深房产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谢瑛律师熟悉房地产行业,精通房地产法律,致力于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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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四条火热出炉 购房补贴继续统一调整为0.5%
http://www.nj933.cn/article.php?id=1752  发布时间:2010-02-21 点击率:3876

www.soufun.com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2009年12月25日11:12 来源:南京搜房网     

 [提要]本站获悉,南京市房产局连夜研究了“省五条”并制定本地细则,并将于今天下午2点半正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
江苏省八部门昨天下午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省五条”)。意见明确,去年底省里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居民购买自住和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继续实行1%的契税适用税率”。为贯彻江苏省房地产优惠政策,南京市政府今天下午召开了《2010年南京市房地产政策调整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宁四条”,规定在本市购买普通住房的自住和改善型消费,给予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明年南京全市保障性住房(包括经适房、中低价商品房、产权置换房)开工面积将达到650万平方米,达到一个中型城市2年的商品房上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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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四条火热出炉,热点如下:      

第一,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明年全市保障性用房新开工建设650万平方米。到2010年末,基本完成我市剩余危旧房片区改造。

第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炒房。继续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在本市购买普通住房的自住和改善型消费,给予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购买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以及产权调换房给予一定幅度的购房补贴。继续加大对自住、改善型住房消费和购买保障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注:之前的政策为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给予1%的房屋补贴,90平米以上的给予0.5%的补贴。】其中包括七项内容。

{一}:在贯彻省里面昨天文件精神基础之上,我们对继续支持自住性住房消费,在本市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的0.5%的购房补贴。

{二}:继续支持改善性住房消费,夫妻双方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在明年的1月1号到12月31号之间出售住房并且重新购房的给予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对于改善型住房也给予0.5%的补贴。

{三}:关于支持自住和改善型的:对购买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老百姓,给予购房款的1%的补贴。因拆迁购买产权调控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中低价商品房的,在按照拆迁款抵扣之后的剩余部分也进行补贴。

{四}:加强市场的监管,特别是全过程的监管。

{五}:加强商品房价格和销售的监管。

{六}: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发展情况。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特别是我们要提倡购房者理性消费、梯度消费,也督促开发企业遵章守法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及时销售。


第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大力加强土地批后管理;科学合理确定明年土地总体供应规模;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优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选址用地。对于新出让的土地项目,在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和相对应处罚条款。

第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和销售秩序。重点整治违规囤地、捂盘惜售、假按揭、乱收定金、频繁调价和哄抬房价行为。开发企业要制定公开、公平、合理的包括定价在内的销售方案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