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电气部分
第41条 电力供应:出卖人承诺以符合市政要求的民用电标准提供电力供应,并承诺绝对不以施工用电向买受人提供电力供应;所提供的电力负荷____KVA,计费设备为____,插座位置____,数量____,供电平面图____,可使用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解释】谁都知道如果没有电,不可能买10楼的房屋。可当你交钱的时候说有电,交完房款以后又说供电局不批怎么办呢?你当然可以退房,但是当开庭的时候,对方突然出示了一份公证书,说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公证人员来坐电梯到消费者家门前,此时怎么办呢?公证人员也没有造假,消费者说的也是真话,此时消费者想得更多的是:怎么受伤的总是我!
施工用电和民用用电完全是两个概念,如果使用施工用电供电的话,经常会出现跳闸等问题。
第42条 通讯设施:本房屋室内线路数量____条,出口位置见图纸,可使用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解释】电话线对人们的重要性已经今非昔比了,1989年我们家里安装电话的时候大概是全楼第二家(第一家是医院院长的公费电话),那时电话更多的是一种摆设。但是今天,电话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电话,我就没法收发传真,没法与外界大规模、长时间的沟通,没法接大的生意,所以安装电话的权利是财产权的一部分。
第43条 其他线路:有线电视线不少于一条,出口位置在____,使用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解释】这一条完全可以取消,看不到有线电视就可退房,我自己都觉得有点过分,但就是去了这一条,也要让售楼员看着,这样可以显示出消费者的诚意啊:“看看!我多有风度,一般的小事不跟你计较,你的房子看不上电视我也要,所以你就再便宜1万元吧!”
不过,演戏归演戏,你签字以前可得看清楚,如果真的没有有线电视,你是不是再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