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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南京资深房产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谢瑛律师熟悉房地产行业,精通房地产法律,致力于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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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南京市商品房现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
http://www.nj933.cn/article.php?id=371  发布时间:2008-12-26 点击率:3244


签约须知

一、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两县)国有土地范围内已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商品房销售,经济适用房的现售不适用本合同文本。
二、 除甲、乙双方签署栏外,本合同其它空白处均应当通过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系统打印填写。
三、 在本合同中的【 】内打“√”表示选择,打“x”表示不选择。本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以“以下空白”字样注明。
四、 本合同文本为“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文本,专项用于乙方办理各项登记手续;该专用文本在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由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存入房产档案馆。
五、 本合同文本内容仅为满足乙方办理各项登记手续的基本需要设置,甲、乙双方之间的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需以非专用文本的内容为准。
 

《        》商品房现售合同

出卖人(下称“甲方”):

买受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坐落于南京市    区    。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有共用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丘号为   。
该商品房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证号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甲方告知乙方,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 】该商品房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部门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
【 】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预购该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款合计(大写)    ,(小写)    ,币种为    。该总价款由下列款项构成:
【√】房价款:单价为    元/平方米,合计    元。
【 】房屋套内的装饰装修款:单价为    元/平方米,合计    元。
【 】

第四条 付款方式、时间
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 】一次性付款:

【 】分期付款:

【 】商品房抵押贷款:

【 】

第五条 房屋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品房。
第六条 配套房屋和建筑的产权归属
甲、乙双方约定,附件1所列配套房屋和建筑,虽未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但随商品房的销售,应当无偿转移归全体业主共有,并由全体业主按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除附件1所列项目以外的配套房屋和建筑归甲方所有。但权利人应当按规划核定用途使用配套房屋和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七条 合同备案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甲方应按规定通过南京市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将本合同基本信息传送至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备案。
二、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应当不超过90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乙方以商品房抵押贷款支付合同价款的,有关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应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同时办理。
三、甲方承诺:
【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乙方有权且应当要求甲方及时配合办理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天后,乙方有权且应当要求甲方配合办理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

四、附件1中的配套房屋建成后,甲方应按规定及时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其中,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在其所在楼幢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由甲方按规定程序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名义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其它符合所有权登记条件的且业主委员会已成立的,甲方应配合业主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将其登记在全体业主名下。
五、甲、乙双方的其它约定:

第八条 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    后生效。
第九条 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的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与铅印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附件内容、空格部分的填写内容排除铅印部分中的非选用性内容,且系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或者不合理地加重乙方责任、排除乙方主要权利的,仍以被排除的铅印内容为准。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其签订后收执的约定
本合同一式一份,由乙方收执,专用于办理各项登记手续。

 

附件1、未计入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但归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和建筑

一、网上房地产已公示的内容:

 

 

 

 

 

 

 

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此页无正文)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署):
住所地: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身份证件名称和编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人(签署):
商品房销售员(签署):               身份证件名称和编号:
岗位证书号码: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