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瑛律师,南京资深房产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谢瑛律师熟悉房地产行业,精通房地产法律,致力于房地 ... 详情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写明先予执行的金钱的具体数额或财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等) 事实及理由: 1、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2、申请人先前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被申请人给付之诉; 3、申请人确实存在困难,如不先予执行,将给申请人生活带来很大困难,甚至无法维持生活和经营; 4、被申请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